因在网上反映儿子学校校服存在质量问题ღღ✿,甘肃庆阳市宁县盘克镇36岁男子邓建国在校服厂商报案后ღღ✿,被宁县公安局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以下简称ღღ✿:网安大队)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七天ღღ✿。
因在网上举报儿子学校校服质量问题ღღ✿,邓建国被以寻衅滋事拘留7天ღღ✿。本文图片均为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摄
被执行拘留后ღღ✿,邓建国提起行政诉讼ღღ✿,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尊龙人生ღღ✿,宁县公安局的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ღღ✿,认定事实证据不足ღღ✿,依法应予以撤销一本大道中文无吗ღღ✿。鉴于案涉拘留决定已经执行完毕ღღ✿,无撤销的必要ღღ✿。但警方要承担7天拘留的国家赔偿3237.08元ღღ✿。
邓建国以兆春服装厂捏造事实ღღ✿、恶意陷害ღღ✿,致其遭受不公正行政拘留ღღ✿,导致其离婚ღღ✿、失去工作为由ღღ✿,向宁县公安局报案追究兆春服装厂法定代表人的诬告陷害刑事责任ღღ✿。
邓建国8月10日告诉澎湃新闻()ღღ✿,他报案后ღღ✿,宁县公安局出具书面材料称ღღ✿,经该局核查和法制审核ღღ✿,兆春服装厂法定代表人的报案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等犯罪行为ღღ✿,但警方未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ღღ✿。
2023年9月ღღ✿,6岁的涵涵到盘克镇中心小学上一年级ღღ✿。11月29日ღღ✿,校服下发后ღღ✿,邓建国发现其服饰标签标注成分与面料质地有问题ღღ✿,心生疑虑ღღ✿。
裁判文书材料显示ღღ✿,多方沟通未果后ღღ✿,邓建国于2023年12月1日通过个人抖音账号发布质疑校服质量安全和校服乱象谁监管的视频ღღ✿,点击量达14.9万次ღღ✿。
经调解ღღ✿,2023年12月7日ღღ✿,宁县市场监管局向邓建国送达了该校服检测合格的第三方质检报告ღღ✿,邓建国对其中甲醛等有毒物质的鉴定表示认可ღღ✿,但仍怀疑有质量问题ღღ✿。
证据材料显示ღღ✿,春秋季校服的标签标注为100%聚酯纤维ღღ✿,但检测结果为聚酯纤维94.9%ღღ✿、氨纶5.1%ღღ✿,标签成分与检测结果不符ღღ✿。此外ღღ✿,庆阳市质量计量检验检测中心对夏季校服抽样检测发现其棉含量为31.8%ღღ✿、涤含量为68.2%ღღ✿,不符合夏季校服棉含量不得低于35%的国家标准ღღ✿。
不认可该结果的邓建国次日发布题为“时至今日ღღ✿,问题校服仍然未被召回”的视频ღღ✿,该条视频点击量为10.2万次ღღ✿。
兆春服装厂以邓建国发布视频后ღღ✿,该厂签订的价值100万元的订单被客户取消为由ღღ✿,2023年12月8日向宁县公安局报案ღღ✿,要求对邓建国以寻衅滋事进行刑事立案侦查并追究其刑事责任ღღ✿,或者以散布谣言对其进行治安管理处罚ღღ✿。
天眼查工商资料显示ღღ✿,兆春服装厂成立于2020年5月6日ღღ✿,是一家小微企业ღღ✿,经营者为宋某春ღღ✿。可查询的招投标竞价结果显示ღღ✿,兆春服装厂2023年9月以220万元中标盘克初级中学校服采购项目ღღ✿。
宁县公安局向法院提供的证据显示ღღ✿,兆春服装厂还未报案凯时尊龙官网appღღ✿。ღღ✿,该局在2023年12月7日就对邓建国作了询问笔录ღღ✿。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ღღ✿,邓建国在没有相关证据的情况下ღღ✿,在抖音平台发布视频ღღ✿,质疑兆春服装厂制作的学生校服不符合国家标准ღღ✿,存在甲醛等有毒物质ღღ✿。宁县市场监管局向邓建国送达了该校服检测合格的第三方质检报告ღღ✿,邓建国表示认可ღღ✿,但仍将视频再次发布ღღ✿。警方认为ღღ✿,邓建国先后发布不实视频ღღ✿,引起不明真相的网友阅读ღღ✿、点赞及评论转发ღღ✿,阅读量达10万以上ღღ✿,其在公共场所发布视频无事生非ღღ✿、制造事端ღ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混乱ღღ✿。遂决定对邓建国以寻衅滋事行政拘留七日ღღ✿。
邓建国说ღღ✿,警方在明知他要行政复议的情况下尊龙人生尊龙凯时ღღ✿,并未告诉他可以申请暂缓执行行政拘留ღღ✿,而是让他一并签订《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后ღღ✿,将他送到医院体检后投入拘留所ღღ✿。
邓建国说ღღ✿,结束拘留后ღღ✿,他整个人情绪处于崩溃边缘ღღ✿,时常在半夜起来游荡ღღ✿。妻子受不了他的变化ღღ✿,在2024年1月提出离婚ღღ✿。
宁县政府2024年4月7日出具《行政复议决定书》ღღ✿,决定维持宁县公安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ღღ✿。
庆城县法院认为ღღ✿,兆春服装厂制作的校服存在质量问题尊龙凯时人生就是搏ღღ✿。ღღ✿,学生的权益依法应当保护ღღ✿,邓建国维权的想法应当支持ღღ✿,但其诉求应当通过正当合法的途径加以解决ღღ✿,而非在抖音上发布质疑视频(含“存在甲醛等有毒物质与客观实际不符”的内容)ღღ✿。
不服一审判决的邓建国向庆阳市中院提起上诉ღღ✿,并请求法院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兆春服装厂法定代表人诬告陷害的刑事犯罪线索ღღ✿。
庆阳市中院表示一本大道中文无吗ღღ✿,关于本案的处罚程序问题ღღ✿,案涉行政拘留决定作出前未保障被拘留人邓建国的陈述一本大道中文无吗一本大道中文无吗ღღ✿、申辩权ღღ✿。依据法律规定ღღ✿,宁县公安局作出的案涉行政拘留决定程序违法ღღ✿。
关于本案的事实认定问题ღღ✿,庆阳市中院认为ღღ✿,邓建国在无充分证据证实兆春服装厂制作的校服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形下ღღ✿,通过在抖音发布视频的方式质疑ღღ✿,有可能引发舆论ღღ✿、误导公众引起公共秩序混乱ღღ✿,该维权方式明显不可取ღღ✿。
但是ღღ✿,庆阳市质量计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ღღ✿,兆春服装厂制作的夏季校服棉含量不达标ღღ✿,且校服标签标注成分与检验报告不相符的事实存在ღღ✿,故邓建国对校服质量问题的质疑具有一定的事实基础ღღ✿,并非无事生非ღღ✿,制造事端ღღ✿。
宁县公安局在本案一尊龙人生ღღ✿、二审中提交的证据亦不能证实邓建国的行为造成了公共场所秩序的混乱ღღ✿,故宁县公安局作出的案涉行政处罚决定程序违法ღღ✿,认定事实的证据不足ღღ✿,依法应予以撤销ღღ✿。但是鉴于案涉拘留决定已执行完毕ღღ✿,无撤销的必要ღღ✿。
因为宁县公安局的案涉拘留决定被确认违法ღღ✿,所以宁县政府作出维持该处罚决定的复议决定认定事实不清ღღ✿,也应予以撤销ღღ✿。
庆阳市中院认为ღღ✿,由于宁县公安局对邓建国作出的行政处罚七日的决定违法ღღ✿,该行政处罚已经执行ღღ✿,邓建国有权请求宁县公安局予以赔偿ღღ✿。
庆阳市中院判决撤销庆城县法院一审判决和宁县政府的行政复议决定书ღღ✿,并确认宁县公安局行政拘留决定违法ღღ✿,宁县公安局赔偿邓建国3237.08元ღღ✿。
重庆中西律师事务所主任侯亮表示ღღ✿,庆阳中院的判决没有问题ღღ✿,因为该行政处罚已经执行完毕且撤销无法恢复原状ღღ✿。但邓建国可以要求宁县公安局纠正原行政处罚的错误ღღ✿。
针对邓建国上诉请求中的“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兆春服装厂法定代表人诬告陷害的刑事犯罪线索”ღღ✿,庆阳市中院在判决书中阐述称ღღ✿,在该案审理中ღღ✿,未发现有涉嫌刑事犯罪线索ღღ✿。
邓建国说ღღ✿,赢得行政诉讼后ღღ✿,他向宁县公安局报案称一本大道中文无吗ღღ✿,兆春服装厂歪曲ღღ✿、夸大ღღ✿、捏造事实ღღ✿、恶意陷害ღღ✿,使他遭受不公正行政拘留处罚ღღ✿,以致婚姻破裂ღღ✿、失去工作并长期承受诉讼压力ღღ✿,他请求追究兆春服装厂法定代表人恶意陷害他人的刑事责任尊龙凯时人生就是搏ღღ✿,ღღ✿。
“但是警方一直不予立案ღღ✿,也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ღღ✿。”邓建国提供给澎湃新闻的材料显示ღღ✿,在今年3月25日ღღ✿,宁县公安局信访室就此问题答复邓建国称ღღ✿,该局已将邓建国反映的问题转交城关派出所按照法律程序处理ღღ✿。
5月22日ღღ✿,宁县公安局信访室又答复称ღღ✿,经该局核查和法制审核ღღ✿,兆春服装厂法定代表人的报案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等犯罪行为ღღ✿,如有异议ღღ✿,可向该局提起复议ღღ✿,或向宁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ღღ✿。
侯亮认为ღღ✿,由于没看到报案材料ღღ✿,从现有判决文书看不出兆春服装厂捏造事实的行为ღღ✿,如果兆春服装厂基于一部分事实和合理怀疑报案ღღ✿,导致错告或检举失实ღღ✿,其行为不构成诬告陷害ღღ✿。
对于警方不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的问题ღღ✿,侯亮认为ღღ✿,邓建国报案后ღღ✿,公安机关超过法定期限(通常30日)未作出是否立案决定的ღღ✿,可视为警方不立案ღღ✿。邓建国可以根据警方信访答复的材料和报案材料ღღ✿,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ღღ✿。
在邓建国案发生后一本大道中文无吗尊龙人生ღღ✿,庆阳市市场监管局官网消息显示ღღ✿,2024年3月ღღ✿,该局联合庆阳市教育局在全市开展校服供应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一本大道中文无吗ღღ✿。兆春服装厂尊龙人生ღღ✿、盘克镇中心小学都被列为检查对象ღღ✿。
该消息称ღღ✿,通过检查发现校服供应企业主要存在质量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六项问题ღღ✿,督查组已全部现场责令相关企业限期整改ღ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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